申請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須知
一、辦理依據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限製失信被執行人申請社會保障資金支持的實施意見》(滬人社法〔2017〕369號)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印發上海市創業擔保貸款實施辦法的通知》(滬財發〔2018〕6號)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創業擔保貸款利息補貼工作的通知》(滬財發〔2019〕6 號)
《上海市財政局🎉、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關於進一步做好本市創業擔保貸款工作全力支持重點群體創業就業的通知》(滬財發〔2020〕11號)
二、申請對象
在本市註冊經營的小微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和農民合作社🚵🏽♀️。
三、貸款金額
擔保貸款金額最高為300萬元。
四、貸款利率和期限
貸款利率上限不超過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50BP🌹。
擔保貸款期限最長為2年。
五🤜、擔保額度
“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貸款金額低於50萬元(含)的,申請企業免予提供抵、質押方式的反擔保🧾;申請貸款金額高於50萬元的,申請企業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財產抵押🤰、質押等形式的反擔保。
六👱🏿、申請條件
1. 被人民法院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不得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2. 創業組織應當建立財會獨立核算管理製度👰🏼♂️🏄🏿,並依法進行稅務登記👶;
3. 創業組織需吸納本市戶籍勞動者就業,且比例不低於15%(職工超過100人的,比例不低於8%)㊗️;
4. 創業組織應根據風險評估情況,按要求提供必要的財產抵押,質押等形式的反擔保🥭。
七🚈、申辦流程
(一)申請受理
申請人應憑以下材料,向創業組織註冊地所在的區就業促進中心創業指導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1. 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申請表;
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或《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或《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或《出國留學人員來滬投資享受優惠資格認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3. 企業信用查詢回執;
4. 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二)身份確認
1. 區就業促進中心應在受理申請後🍶,按規定完成對申請人擔保政策輔導、身份資格確認等初審和推薦工作。
2. 經辦銀行通過人民銀行征信系統,對申請人進行信用評估🔢。
(三)風險評估
1. 市擔保中心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應在收到區就業促進中心提供的貸款申請文件後,按規定對申請人所辦創業組織的經營和財務狀況進行貸前檢查,出具貸款項目財務分析報告。
2. 經辦銀行根據貸前調查的實際情況,按規定對貸款金額和期限提出貸款意見。
(四)擔保審批
1. 市就業促進中心對區級貸款受理情況進行復審🤸🏽。
2. 市擔保中心應在收到相關貸款材料後,按規定對貸款擔保申請材料進行復核,並辦理擔保手續🏊🏽🛳。
(五)銀行放貸
經辦銀行應在收到市擔保中心擔保意見後,按規定辦理簽約🧑🏽🍳、放貸手續。
借款人應當自覺接受經辦銀行⚾️、市擔保中心或其委托的專業機構對其經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按要求報送財務報表。
八、貼息條件
1. 借款人按期歸還貸款本息的(含提前還款),可以申請利息補
貼。
2. 對展期、逾期、借新還舊的創業擔保貸款不予貼息。
九🈲、貼息的金額和期限
對於符合條件的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借款人,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的創業組織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貸款實際期限。
十🏊🏽♀️、貼息申辦流程
1. 借款人應在按期還清貸款本息之日起6個月內憑以下材料向貸款所在地的區創業指導服務部門申請利息補貼:
1)創業擔保貸款利息補貼申請表🐻;
2)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借款合同;
4)放貸機構出具的還本付息證明👵🏻;
5)工商營業執照(或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2. 區就業促進中心創業指導服務部門對借款人的貼息條件、貼息金額等情況進行審核,審核批準後予以支付🏨。
十一、受理部門
創業組織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應向創業組織註冊所在地的區就業促進中心創業指導服務部門提出申請。
十二、收費標準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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